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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保溫材料聚氨酯又現生機,在多年前上海“11·15”大火,將“聚氨酯”作為一種保溫材料在建筑在建筑領域中的地位跌落極大。可就在這幾年中聚氨酯市場經歷了波折,現在的聚氨酯市場又有了一點生機。
“從生產設備來看,去年上馬了200多條產線,一條產線一般在100多萬平方米。”在近日舉行的“中國聚氨酯外墻保溫技術研討會”上,中國聚氨酯工業協會秘書長朱長春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。
不過,朱長春認為,與其說行業存在產能過剩,不如說是競爭不規范。“大量低檔、低技術含量的材料沖擊了市場,不少企業為了降低成本,不擇手段進行低價競爭,而真正投入原材料、技術、資金的企業卻難銷售。”
“一些企業沒有原材料、技術方面的保障,根本不懂這行就去買設備,不少設備買過來也就是放在那里。”朱長春告訴記者。紅寶麗(002165,股吧)(002165.SZ)副總經理、南京紅寶麗新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韋華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公司目前阻燃聚氨酯保溫板產能是750萬平方米,后續的750萬平方米的生產線預計將在年內完成建設,過去一年銷售額在6000多萬元。但從目前已建成的產能來看,釋放情況并不理想,由于仍在建設期,近三年來處于虧損狀態。
“這個項目到去年實質性投入1.6億元,今年年底2億元,滿負荷生產的話要占用4億資金。我們每塊板都能達到標準,價格的確比同行業高一些。不過隨著兩條線規模上去、達產的話,成本會下來很多。”韋華認為,注重品質和創新的企業要想走得更好,最需要的是政策空間的打開。
紅寶麗方面在近期的一次投資者活動中表示,去年兩個新國標發布時間較遲,之前建筑保溫市場比較混亂,低端產品充斥市場,對行業有一定的影響,與此同時,國家推行的政策在執行、監管上不到位等原因,導致聚氨酯保溫板推廣速度較慢。
即便如此,不少企業仍選擇擴張產能。上海華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唐志勇對記者表示,目前公司正在考慮建分廠以擴充產能,其目前是全球規模最大的改性PIR聚氨酯保溫材料生產企業。實際上,這些企業在逆勢中擴張,更多寄望于政策的全面打開。
此前有數據認為,未來3~5年內,聚氨酯在外墻保溫材料市場上將有望從目前的不到10%增長到30%~40%的比重。朱長春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聚氨酯保溫材料的應用實際上正在逐年擴大。不論是北京、錦州還是新疆等地,地方政策都對聚氨酯這種材料有優勢,而根據歐洲等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,不少國家應用的比例達到了50%。“而反觀我國,東北地區溫差大,對于這些地區的建筑要求節能率達到75%,這樣的標準之下聚氨酯的應用一定是主導的材料。”
國家層面關于聚氨酯的規范并不多。2009年,公安部、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發布《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》(46號文),對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的防火設計、施工及使用做出了規范。
2010年,上海“11·15”大火發生之后,經過調查發現起火原因正是作為保溫材料的聚氨酯。2011年3月,公安部發布了《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.(65號文),提出對已經審批同意的在建工程,如建筑外保溫采用易燃、可燃材料的,應提請政府組織有關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拆除易燃、可燃保溫材料;對已經審批同意但尚未開工的建設工程,建筑外保溫采用易燃、可燃材料的,應督促建設單位更改設計、選用不燃材料,重新報審。
實際上65號文相當于把聚氨酯“踢出”外保溫材料的市場。但2012年底,公安部再次發布350號文,取消此前的65號文,被認為是為聚氨酯“平反”。“政策走了一圈,目前有效的是2009年兩部委發的46號文。”中國聚氨酯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李建波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“過程出現了輪回,導致各地在執行政策的時候有差異,國家政策到地方層面理解不一致,有的取消了,有的還在執行,政策確實亂。”李建波說,實際上,這也是導致上述聚氨酯板材行業無序競爭的原因之一。
“65號文對保溫市場造成混亂,很多企業受政府誤導,投了大量資金上無機材料生產線,隨著政策回歸理性,經營狀況卻不理想。”一名業內人士表示。2011年65號文出臺后,不少企業認為酚醛材料防火性能好,紛紛上馬生產設備,但此后2012年公安部發350號文給聚氨酯“平反”后,不少企業又跟隨政策導向轉而生產聚氨酯板材。但即便被松綁,聚氨酯板材行業的政策和規范仍需要進一步厘清。“未來46號文將被建規(建筑設計防火規范)取代,也就是GB50016,這個文件目前兩個部委還在磋商中。”李建波告訴記者,GB50016從2010年起就開始醞釀,目前除了墻體保溫這塊未達成意見,其他部分基本已經定稿。
“光送審稿就送了三次,這在標準中是不太正常的現象。”上述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,“標準和政策采用行政管理的方式來制定,而非科學和實事求是的角度來制定規范,這對保溫材料發展帶來不必要的障礙,導致我們的材料不能使用在綠色建筑上。”韋華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消防和節能在建筑中是一對矛盾,行政的手段是,寧愿犧牲節能也要換取消防。“但如果是安全的,有沒有必要再去提高標準要求呢?就像高速公路,為了安全,把限速放到100米不夠,還要再把速度放到80米,那運輸的效率在哪里?速度必須是科學合理的,防火要求也是一樣的。”
李建波認為,拿聚氨酯和其他建筑材料相比防火性能,就和“拿著瓷磚、木地板、地毯去PK防火”一樣:瓷磚和水泥地,抽完煙后可以直接把煙頭扔地上,但家里鋪地板或者地毯的話就都不會這么做。“施工階段對于有機保溫材料來說,工地的火源管理就很重要,如果用無機材料,煙頭電焊火花都沒關系。所以正確使用這些材料是非常重要的,不能因為這種特性一下子否定一種材料。”
本文由建筑涂料編輯整理
外保溫材料聚氨酯又現生機,在多年前上海“11·15”大火,將“聚氨酯”作為一種保溫材料在建筑在建筑領域中的地位跌落極大。可就在這幾年中聚氨酯市場經歷了波折,現在的聚氨酯市場又有了一點生機。
“從生產設備來看,去年上馬了200多條產線,一條產線一般在100多萬平方米。”在近日舉行的“中國聚氨酯外墻保溫技術研討會”上,中國聚氨酯工業協會秘書長朱長春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。
不過,朱長春認為,與其說行業存在產能過剩,不如說是競爭不規范。“大量低檔、低技術含量的材料沖擊了市場,不少企業為了降低成本,不擇手段進行低價競爭,而真正投入原材料、技術、資金的企業卻難銷售。”
“一些企業沒有原材料、技術方面的保障,根本不懂這行就去買設備,不少設備買過來也就是放在那里。”朱長春告訴記者。紅寶麗(002165,股吧)(002165.SZ)副總經理、南京紅寶麗新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韋華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公司目前阻燃聚氨酯保溫板產能是750萬平方米,后續的750萬平方米的生產線預計將在年內完成建設,過去一年銷售額在6000多萬元。但從目前已建成的產能來看,釋放情況并不理想,由于仍在建設期,近三年來處于虧損狀態。
“這個項目到去年實質性投入1.6億元,今年年底2億元,滿負荷生產的話要占用4億資金。我們每塊板都能達到標準,價格的確比同行業高一些。不過隨著兩條線規模上去、達產的話,成本會下來很多。”韋華認為,注重品質和創新的企業要想走得更好,最需要的是政策空間的打開。
紅寶麗方面在近期的一次投資者活動中表示,去年兩個新國標發布時間較遲,之前建筑保溫市場比較混亂,低端產品充斥市場,對行業有一定的影響,與此同時,國家推行的政策在執行、監管上不到位等原因,導致聚氨酯保溫板推廣速度較慢。
即便如此,不少企業仍選擇擴張產能。上海華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唐志勇對記者表示,目前公司正在考慮建分廠以擴充產能,其目前是全球規模最大的改性PIR聚氨酯保溫材料生產企業。實際上,這些企業在逆勢中擴張,更多寄望于政策的全面打開。
此前有數據認為,未來3~5年內,聚氨酯在外墻保溫材料市場上將有望從目前的不到10%增長到30%~40%的比重。朱長春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聚氨酯保溫材料的應用實際上正在逐年擴大。不論是北京、錦州還是新疆等地,地方政策都對聚氨酯這種材料有優勢,而根據歐洲等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,不少國家應用的比例達到了50%。“而反觀我國,東北地區溫差大,對于這些地區的建筑要求節能率達到75%,這樣的標準之下聚氨酯的應用一定是主導的材料。”
國家層面關于聚氨酯的規范并不多。2009年,公安部、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發布《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》(46號文),對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的防火設計、施工及使用做出了規范。
2010年,上海“11·15”大火發生之后,經過調查發現起火原因正是作為保溫材料的聚氨酯。2011年3月,公安部發布了《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.(65號文),提出對已經審批同意的在建工程,如建筑外保溫采用易燃、可燃材料的,應提請政府組織有關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拆除易燃、可燃保溫材料;對已經審批同意但尚未開工的建設工程,建筑外保溫采用易燃、可燃材料的,應督促建設單位更改設計、選用不燃材料,重新報審。
實際上65號文相當于把聚氨酯“踢出”外保溫材料的市場。但2012年底,公安部再次發布350號文,取消此前的65號文,被認為是為聚氨酯“平反”。“政策走了一圈,目前有效的是2009年兩部委發的46號文。”中國聚氨酯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李建波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“過程出現了輪回,導致各地在執行政策的時候有差異,國家政策到地方層面理解不一致,有的取消了,有的還在執行,政策確實亂。”李建波說,實際上,這也是導致上述聚氨酯板材行業無序競爭的原因之一。
“65號文對保溫市場造成混亂,很多企業受政府誤導,投了大量資金上無機材料生產線,隨著政策回歸理性,經營狀況卻不理想。”一名業內人士表示。2011年65號文出臺后,不少企業認為酚醛材料防火性能好,紛紛上馬生產設備,但此后2012年公安部發350號文給聚氨酯“平反”后,不少企業又跟隨政策導向轉而生產聚氨酯板材。但即便被松綁,聚氨酯板材行業的政策和規范仍需要進一步厘清。“未來46號文將被建規(建筑設計防火規范)取代,也就是GB50016,這個文件目前兩個部委還在磋商中。”李建波告訴記者,GB50016從2010年起就開始醞釀,目前除了墻體保溫這塊未達成意見,其他部分基本已經定稿。
“光送審稿就送了三次,這在標準中是不太正常的現象。”上述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,“標準和政策采用行政管理的方式來制定,而非科學和實事求是的角度來制定規范,這對保溫材料發展帶來不必要的障礙,導致我們的材料不能使用在綠色建筑上。”韋華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消防和節能在建筑中是一對矛盾,行政的手段是,寧愿犧牲節能也要換取消防。“但如果是安全的,有沒有必要再去提高標準要求呢?就像高速公路,為了安全,把限速放到100米不夠,還要再把速度放到80米,那運輸的效率在哪里?速度必須是科學合理的,防火要求也是一樣的。”
李建波認為,拿聚氨酯和其他建筑材料相比防火性能,就和“拿著瓷磚、木地板、地毯去PK防火”一樣:瓷磚和水泥地,抽完煙后可以直接把煙頭扔地上,但家里鋪地板或者地毯的話就都不會這么做。“施工階段對于有機保溫材料來說,工地的火源管理就很重要,如果用無機材料,煙頭電焊火花都沒關系。所以正確使用這些材料是非常重要的,不能因為這種特性一下子否定一種材料。”
本文由建筑涂料編輯整理